1. 工作簡況
1.1 編寫目的及任務來源國標委根據國務院“621 銀川燃氣爆炸事故”的指示以及國市監(jiān)特設發(fā)[2023]70 號《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關于印發(fā)<市場監(jiān)管系統(tǒng)城鎮(zhèn)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,要求將GB/T 7512-2017《液化石油氣瓶閥》修改為強制性國家標準。
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氣瓶附件分技術委員會在接到要求后,于2023 年8 月向國標委申報對標準進行修訂。
本次標準的修訂原則,是為了更加安全有效的對液化石油氣瓶閥制造進行管理,整合了2022 年12 月30 日發(fā)布并實施的GB/T 7512-2017《液化石油氣瓶閥》第1 號修改單的內容,對標準部分條款進行了調整。
1.2 起草人員及協(xié)作單位
本次起草單位:廣東奇才閥門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市特種設備監(jiān)督檢驗技術研究院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察局、寧波金佳佳閥門有限公司、浙江銘仕興新暖通科技有限公司、艾賽斯(杭州)復合材料有限公司、杭州立琪燃氣設備有限公司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張保華、嚴偉華、常彥衍、孫黎、范高萍、徐迪青、馮均華、湯曉英、陳亞鵬、吳源琪。
1.3 簡要工作過程
2023 年7 月6 日,由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及秘書長等專家討論,形成草稿初稿,并向行業(yè)征求意見。
2023 年8 月18 日,在廣東省佛山市召開了液化石油氣鋼瓶及瓶閥骨干企業(yè)會議,并對前期已經征求意見并完成修改的草案二稿進行了討論。
2023 年8 月28 日,完成了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立項投票。
2023 年9 月15 日,起草組根據9 月11 日強標推進聯絡會上專家提出了3 條意見修改草案后形成征求意見稿;并通過“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”公開征求意見。
2. 國家標準編制依據及標準主要內容說明
2.1 國家標準編制依據
主要依據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、TSG 23-2021《氣瓶安全技術規(guī)程》(下稱《瓶規(guī)》)。
2.2 標準主要內容說明
2.2.1 產品范圍。
無變化。
2.2.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。
無變化。
2.2.3 術語和定義
(1)原標準的“不可拆卸”修改為“不可拆解”,并重新定義。因原來的“不可拆卸”容易引起歧義。
(2)增加了過流切斷裝置的定義。
過流切斷裝置overflow cutoff device
設在閥的出氣口,當氣體流量超過設定參數后,裝置可以自動切斷氣體通道,切斷后裝置不應自動復位,只能使用人工方法復位的一種保護裝置。
2.2.4 型號編制
(1)原標準: 4.2 自閉裝置的代號:自閉裝置用“Z”表示。
根據國家標準協(xié)調組的意見,增加了過流切斷裝置的內容,因此修改為: 4.2 自閉裝置或過流切斷裝置代號:自閉裝置用“Z”表示;過流切斷裝置用“G”表示。
(2)為便于識別和管理,增加了塑料內膽纖維全纏繞氣瓶、信息閥、智能閥的代號編制規(guī)則。因此增加了: 4.3 用于塑料內膽纖維全纏繞氣瓶的閥用“F”表示,信息閥用“X”表示,智能閥用“N”表示。非此類型閥可省略。
(3)原標準:4.4 閥的進氣口螺紋代號:用大寫字母表示,用“A”代表PZ19.2 螺紋,用“B”代表PZ27.8 螺紋,用“C”表示PZ39.0 螺紋。
修改為:4.5 閥的進氣口螺紋代號:用大寫英文字母表示,用“B”表示PZ27.8 螺紋,用“C”表示PZ39.0 螺紋,用“E”表示M26×1.5 螺紋。
理由是:正在網上征求修訂意見的GB/T 5842-2022 轉化的強制性標準,去除了YSP4.7 規(guī)格的氣瓶,相應的PZ19.2 的瓶閥規(guī)格也隨之取消,同時,隨著液化石油氣塑料內膽纖維全纏繞氣瓶的出現,其使用的是直螺紋M26×1.5,本次轉標增加了這個螺紋,并將在隨后的國標制定中規(guī)定這個螺紋尺寸。
2.2.5 結構型式及基本尺寸
(1)原標準:5.1 閥的結構型式為不可拆卸式,基本尺寸按圖1 和表1 的規(guī)定。
修改為: 5.1 閥的結構型式應設計成不可拆解式,拆解后的閥應報廢或由制造單位召回。
閥基本尺寸按圖1、圖2 和表1 的規(guī)定;增加了圖2 液相閥的示意圖。
理由是閥一旦被拆解,其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均無法保證,但是在事故的應急處理中又是不可或缺的,因此,無論是閥應急處理的拆解還是其他因素的拆解,閥均應報廢或由制造單位召回,不能在市場繼續(xù)流通使用。
(2)增加了一條對閥的主體密封結構的要求: 5.2 閥的密封結構設計應能保證閥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密封性能不失效。使用閥桿O 型密封圈及填充密封脂結構的,應確保密封始終有效。
理由是閥的主體密封結構是閥的核心設計內容,閥的很多項性能要求都是對此結構的考察,從使用上,閥的質量也是由此決定的,對閥的密封設計進行規(guī)范是必要的。
(3)原標準:5.3 閥的進氣口螺紋分為3 種規(guī)格。用于氣相閥上的螺紋為PZ19.2 和PZ27.8,用于液相閥上的螺紋為PZ39.0,其螺紋尺寸和制造精度應符合GB/T 8335 的規(guī)定。同時由于閥的螺紋旋向問題造成了螺紋較雜的現象,根據國標協(xié)調會意見,普通瓶閥應選用右旋螺紋。
修改為:5.4 閥的進氣口螺紋應為右旋螺紋,分為3 種規(guī)格。用于液化石油氣鋼制氣瓶的閥,進氣口螺紋采用錐螺紋,氣相閥的螺紋為PZ27.8,液相閥的螺紋為PZ39.0,其螺紋尺寸和制造精度應符合GB/T 8335 的規(guī)定;用于液化石油氣塑料內膽纖維全纏繞氣瓶的閥,進氣口螺紋采用直螺紋,氣相閥的螺紋為M26×1.5,其螺紋尺寸和制造精度應符合GB/T 197 的規(guī)定。
修改理由同本編制說明第2.2.4、2.2.5(1)條款。
(4)原標準:5.5 進氣口螺紋為PZ19.2 的閥尾部進氣口直徑應不大于9mm……。
修改為:氣相閥的尾部進氣口直徑應不大于14mm;液相閥尾部進氣口直徑應不大于20mm,液相閥尾部應有連接液相管的螺紋,連接螺紋為M22×1.5,螺紋尺寸和制造精度應符合GB/T197 的規(guī)定。
理由是正在網上征求修訂意見的GB/T 5842-2022 第1 號修改單,去除了YSP4.7 規(guī)格的氣瓶,相應的PZ19.2 的瓶閥規(guī)格也隨之取消。同時,隨著液化石油氣塑料內膽纖維全纏繞氣瓶的出現,其使用的是直螺紋M26×1.5,本次轉標增加了這個螺紋,并將在隨后的國標制定中規(guī)定這個螺紋尺寸。
由于液相瓶閥的錐螺紋為PZ39,為保證其強度和安裝性能,對其進氣口尾部直徑進行了要求;同時由于目前液相閥安裝的液相管無論是材料、安裝方法,還是用螺紋安裝的螺紋規(guī)格都比較雜亂,已經影響了液相瓶閥的安全使用,給安全帶來一定的隱患,很有必要對此進行規(guī)范和要求。
(5)增加了5.7 條: 氣相閥的出氣口應帶自閉裝置或過流切斷裝置,安裝過流切斷裝置的閥可以不安裝自閉裝置。
為了進一步保證瓶閥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,為今后設計安裝過流切斷裝置留有空間,增加了過流切斷裝置的內容。
(6)增加了5.8 條: 加裝電子身份標簽或其他方式與充裝裝置實現信息交換的閥,其基本要求按照本文件附錄A 的規(guī)定。特殊設計的,不影響基本安裝和連接的外形尺寸可以不按照表1的規(guī)定。
理由是為了規(guī)范安全用氣,現在很多單位研發(fā)了加裝了電子身份標簽的信息閥、智能閥,
這類閥的市場占有率也比較大,為了安全,規(guī)范此類閥的設計和對閥基本性能的要求還是有必要的,因此本版標準對此類閥的基本功能要求進行了要求;同時由于這類閥在設計時增加了一些裝置和輔助部件,和常規(guī)瓶閥的外形有所差異,對不影響基本安裝和連接的外形尺寸可以不進行限制。
2.2.6 技術要求
(1)原標準:6.1.1.1 閥的主要零件材料(閥體、閥桿、壓帽、活門、連接件等)應采用HPb59-1或HPb59-2 棒材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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