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印發(fā)《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設計加強性技術要求(試行)》的通知

本通知下發(fā)之日以前,建筑高度超過250米的民用建筑消防設計已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受理,并已按程序形成專家評審意見的,可按專家評審意見內容進行審核,但應鼓勵建設單位積極按照《加強性技術要求》對原消防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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